好像...從我搬來痞客之後,感性基因就沒怎麼出現過了。
可是,其實我每天都有蠻多不同的感觸。
有時候很想找個人說說,但最近因為忙拍賣,所以多少分散了一點我胡思亂想的時間。
今天在包裝買家的物品時,我一邊想著這樣的問題:「這個買家一定很喜歡這個歌手吧?!」
說喜歡,我們究竟能喜歡一個人多久呢??...或者說,怎樣才能算是久呢??
5年夠不夠??10年夠不夠??一生呢~~一生總該夠了吧?!
但我們真的能這樣喜歡一個人一生嗎??
一生,好漫長的詞。
一年有365天,10年就3650天。
聽起來很不得了吧?!
可是讓人灰心的是什麼你知道嗎??是看不見。
3650天的喜愛和付出,是沒有辦法放在檯面上被看見的!!
短暫的交談,或是一瞬的時間,都是沒有辦法看見這3650天的喜愛程度。
可是,它藏在言語中,它藏在一個眼神中,它藏在一個小動作中...如果你願意花一點時間跟這個人說說你的感想...
也許這3650天的喜愛,就會慢慢顯露,慢慢被看見。
有多少人又會願意選擇多花一分鐘去瞭解呢??很難吧?!尤其在這個分秒必爭的世道中。
我會想,如果有一天,我無法再延續這樣的喜愛,我終止另一個3650天的旅程。
那個時候,我會在哪裡??我會變成什麼樣子??
不再喜愛,是一件很感傷的事呢!!
就像星星和月亮存在同一個黑夜中,但月亮卻迷戀白天的太陽。
我們花很長一段時間在喜愛一個離我們很遙遠的人,可是他卻永遠也叫不出我們的名字。
不去問答案,只是想著他在你心裡長住,是家人,是不是就足夠了??
3650天,是我滿滿的喜愛,對陪我一路走來的你說聲謝謝。
有一天我們會相遇嗎??在那一秒鐘擦身而過...
我知道回頭的一定只會是我,但是看著你走遠的背影...很幸福你知道嗎??
因為你活著,因為你開心的笑著。
我能擁有和你擦身的機會嗎??如果有...那麼請你在那一秒裡,記得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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